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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为解决我市建筑业企业存在的资质等级偏低、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条件过高、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过低、税负高、低价中标、融资难、利润低、税源流失等困难和问题。扶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晋升高等级资质、破解企业融资贷款难、提高本地企业市场占有率、解决税源流失等,保证重点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顺利推进,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细化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发〔2018〕17号)精神,制定了进一步支持建筑业企业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主要内容由加大对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加大对建筑业企业招投标扶持力度、加大对建筑业企业财税支持力度三部分组成,共十条。

一、第一部分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共6条。

1、为解决我市建筑业企业无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企业偏少且结构不尽合理的现状,引导低等级资质企业向高等级企业迈进,逐步形成比例协调和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制定了鼓励企业晋升资质等级奖励政策。对晋升特级和一级资质分别给予企业300万元、30万元奖励。 

2、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水平,引导工程提质创优,实行“优质优价”,制定了鼓励企业创建精品工程奖励政策,对企业获得楚天杯、鲁班奖的分别奖励5万元、50万元。

3、为支持我市建筑企业拓展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市场,制定了鼓励企业单独或者组建联合体参与我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EPC项目,鼓励外地建筑业企业与我市建筑业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政策。

4、针对我市建筑业企业本地市场占有率低的现状,制定了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社会投资非房地产开发项目选择我市建筑业企业承建的建设单位由方地财政予以奖励,奖励金额为新增地方财力的20%;对社会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选择我市建筑业企业承建,项目申请预售许可时,除预售政策规定外再给予20%的楼层支持等政策。

5、为解决我市建筑业企业融资贷款难的问题,制定了支持建设项目信贷政策,对我市建筑业企业承接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占主体)项目,银行可凭核发的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根据企业授信情况向企业发放贷款。

6、为全面提高我市建筑产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制定了建筑业人才培育政策,依托高校共建襄阳市建筑新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和建筑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推广BIM技术、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智慧家居等新技术应用,建设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注册建造师、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等专项培训。

二、第二部分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招投标扶持力度,共计2条。

7、为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招标条件过高,本地建筑业企业投标难等问题,提高本地企业政府投资工程投标参与度和市场占有率,制定了规范招标文件设置条件政策。建设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企业资质和项目人员条件设置以满足拟招标项目建设基本需求为标准,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等企业基本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加分条件;建设单位应合理设置招标项目类似工程业绩的数量及规模,类似业绩系数(项目总造价、面积、长度、跨度、高度等)控制在0.8至1.2之间,不得设置招标项目类似业绩系数高于1.2的加分条件。

8、为推进、完善我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把建筑业企业在襄阳市纳税额、项目创优质工程及获国家、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先进企业表彰等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企业信用分实行累计制,不封顶不清零,我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承接项目获得奖项可同等享受本地信用加分等政策。

三、第三部分加大对我市建筑业企业财税支持力度,共计2条。

9、为优化建筑业企业纳税服务,制定了鼓励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地承接项目后依法回我市纳税,外地建筑业企业在襄阳承接项目在襄阳全额纳税的奖励政策。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外承接项目后依法回我市纳税,对建筑业企业当年实际新增地方财力超过100万元的,按新增地方财力的50%给予奖励;外地建筑业企业在襄阳承接项目的,鼓励其在本地设立子公司,在襄阳全额纳税的,按新增地方财力的20%予以奖励。

10、为支持建筑业企业上规模发展,每年开展在本市纳税超过2000万元的“襄阳建筑业企业十强”评选,制定了十强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享受信用评价加分等激励政策。